国际书号费用相对较低,通常只有国内出版的几分之一;程序简便快速,申请书号的速度较快,出版周期也较短;审核门槛相对宽松,只要不涉及违法乱纪内容,基本都可通过审核,能更大程度保留作品原意;具有国际化影响力,有利于书籍的海外推广和销售,更易被国外书店、图书馆采购和识别。
一旦书籍完成印刷并上市销售,就需要考虑销售的问题了。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的角色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一般来说,出版社负责市场营销、推广和销售等工作;而作者则需要积极宣传自己的作品,与读者互动等。
电子有声出版:自费出版的医学类书籍,申请书号需要通过出版公司找出版社操作。一来作者很难与出版社联系上;二是自费出版的医学类书籍直接投稿出版社被拒稿的几率很高,在申请书号上,也很难得到出版社的信任。像一些科教类、辅导类的图书审核时间较短,如果是个人回忆录不需要进行书号申请,那么其出版的速度也是最快的。如果只是使用丛书号,那么其申请也是比较简单的,大概花费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完成。
比如评职称出书,副主编可以用来评中级和副高职称,但副主编参编出书多少字数,是有最低限定的。限定标准是什么,会因单位不同而可能不同,可能是4-5万字左右,可能是6-7万字左右,甚至更多,详看本单位的职称评审文件。著作具有评职称加分的作用,但并不是编写完了著作书稿,就可以被职称单位认可了。出版是评职称认可著作的必备条件。一本著作出版了,有可能评职称,但一本著作根本不出版社,就与评职称无缘。即参评人想要获得著作的职称加分,必须确保著作是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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