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书号,归属于音像出版社或电子出版社,其外观与一般出版社纸质图书的书号没什么区别,同样是正规出版物。但需要注意的是,以电子书号出版的书籍,必须与光盘配套销售,才能正常在市场上流通销售。
自费出书就很灵活了,出版社本身就不用承担损失,还能有一定创收。自费出书就是说出版的全流程,中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由作者自己承担,包含书号管理费、编审校对费、排版设计费(封面设计)、印刷费等,如果作者想发行宣传,那么发行费宣传费也是作者的。
艺术作品出版:通过图书公司,使用国外书号出版,这种形式不可以在大陆地区流通和销售。成本也较低,一般3万元以内。这种出版方式,对作者和作品要求都很高。从作者层面来看,需要在行业内有知名度、有社会影响力,甚至有成功的图书案例。比如,莫言,他的作品就很受出版社欢迎。普通作者很难通过这种出版方式出版自己的书。
申请书号,是在书稿审校通过后,才进行安排。书号采用实名制申请,需要作者准备申请书号的材料,交由出版社向新闻出版总署申请备案。书号资源有限,每年可以出版的书籍数量有限。出版社是以赚钱为目的,肯定是优先紧着本社计划的出书,而自费出版的书籍,不管是不是医学类的,通常都不会有很好的市场前景。再加上书号不允许买卖,因此,作者直接向出版社申请书号,很难申请到,也很难被信任。
这种现象表明,书籍不再局限于文学作品,“出书”已经超越了传统的文学创作范畴,成为表达专业观点和分享经验的重要方式之一。这不仅为个体赋予了更多的表达机会,也为社会各界提供了更多元化、广泛化的知识资源。正规出版著作的条件主要包括著作书稿规范、著作书稿内容以及著作出版费用三个方面。首先,著作书稿规范。正规出版著作书稿,要满足出版社提供的规范要求,比如体例规范,包括字体、字号、行间距等格式要求;再比如稿件要齐清定,“齐”要求文稿、图稿、附件(前言、目录、后记、附录等)都齐全无缺;“清”要求文稿或图稿等缮写、描绘清晰,符合排版的需要;“定”要求内容确定,发稿后不再有大的改动。其次,著作书稿内容。
艺术作品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