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出版要比不出版,在各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和规范。一本不符合出版社出书要求的著作,是根本不能实现出版的。而著作不出版,就相对自由了,只要内容写得出来,不影响阅读和观看就可以的。即写一本出版的著作要比写一本不出版的著作更难。申请书号,是在书稿审校通过后,才进行安排。书号采用实名制申请,需要作者准备申请书号的材料,交由出版社向新闻出版总署申请备案。
学术专著出版管理办法规定包括:
副主编是不可能独立出版一本书的,至少需要与主编合著完成。而副主编只是承担出书的部分字数,可能几万字,可能更多。
学术专著出版管理办法规定包括:书号是发行的通行证。著作出版后有了书号,才具备了发行的资格,而著作不出版就不能发行。所谓的发行,就是对著作定价销售。一本著作不出版,想要定价销售,是不被允许的。主营图书、期刊的策划、编辑、出版、印刷、发行。所有出版物其书名和著/编者姓名均纳入政府部门官方检索系统。可出版图书、报刊、电子及数字出版物,组织文化交流。主要针对自费出书、合作出版、版权交易、代理发行进行合作,并可协助各界人士代办香港公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