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号,是在书稿审校通过后,才进行安排。书号采用实名制申请,需要作者准备申请书号的材料,交由出版社向新闻出版总署申请备案。
艺术作品出版社:申请书号,是在书稿审校通过后,才进行安排。书号采用实名制申请,需要作者准备申请书号的材料,交由出版社向新闻出版总署申请备案。像一些科教类、辅导类的图书审核时间较短,如果是个人回忆录不需要进行书号申请,那么其出版的速度也是最快的。如果只是使用丛书号,那么其申请也是比较简单的,大概花费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完成。
正规出版社/图书公司的合作出书。这种形式要求作品具有一定的销售市场、作者影响力不够大,难以常规出版的情况下采用。一般需要作者和出版方共担风险,共享盈利。一般需要作者承担费用四五万元,销售好了可以给作者版税。电子书号,归属于音像出版社或电子出版社,其外观与一般出版社纸质图书的书号没什么区别,同样是正规出版物。但需要注意的是,以电子书号出版的书籍,必须与光盘配套销售,才能正常在市场上流通销售。
艺术作品出版社:著作具有评职称加分的作用,但并不是编写完了著作书稿,就可以被职称单位认可了。出版是评职称认可著作的必备条件。一本著作出版了,有可能评职称,但一本著作根本不出版社,就与评职称无缘。即参评人想要获得著作的职称加分,必须确保著作是出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