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出书、公费出书、合资出书、图书编著、专业图书策划、印刷、出版、发行为的一体综合图书部门,出版物有教辅类、畅销小说、学术著作、个人专著、个人合集等。
提供香港出版社版权证明原件,保障收录《香港印刷书刊目录》,所出版书籍均可在香港公共图书馆公开查询。具有国际出版刊号。主营图书、期刊的策划、编辑、出版、印刷、发行。可出版图书、报刊、电子及数字出版物,组织文化交流。
人文社科出版的书:审校,就是完成书稿后,递交至出版社手里。出版社编辑对书稿进行三审三校,一来确定出版社的内容,是否符合出版要求;二是修改内容中出现的错误,提高出书内容质量。若审校过程无法通过,出书就可以百分百确定不可以安排出版。
出版体例是书籍书稿的格式和规范,包括字号、字体、排版方式等,这些标准通常由出版社给定,并可能因出版社而异。
只要在内地新闻出版部门进行备案,在香港印刷或者当地的出版部门指定在国内的企业印刷。印刷完毕之后,全部一次性运往香港。然后通过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从海关进口,进入到内地就可以了。选题申报,是针对出书的选题,交由出版社审核,通过出版社审核,才可以在这一家出版社安排出版,否则会被拒绝。为了提供选题申报通过率,一定要注意出版社的收稿范围,避免与自己出书选题冲突。
人文社科出版的书:副主编出版一本书,决定了这本书不可能只有副主编参与编写的字数。主编的含金量比副主编更高,排名更靠前,按照出书字数分配比例,主编的编写字数会更多一些。所以,出版一本书的字数,至少是主编和副主编各自编写字数之和,可能10万字以上,可能20万字以上,甚至更多。一般来说,常见一本书的字数在20-30万字左右。建议副主编根据出书的实际要求,合理安排出书的总字数,以及各自编写字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