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号,是在书稿审校通过后,才进行安排。书号采用实名制申请,需要作者准备申请书号的材料,交由出版社向新闻出版总署申请备案。
学术专著出版管理办法规定包括:我集团公司旗下出版社在内地出版领域越来越有影响力,随着科技创新时代带来的数字化智能化出版新业态,我们应势而为,充分整合纸质出版和数字出版的综合资源,甄选优质书稿,针对全民阅读的新特征和数字阅读的新趋势,不断开发设计适应新形势的优质出版物,旨在为日益忙碌的现代人提供轻松愉悦的阅读体验。专业高效的出版效率、卓越高端的出版品质,已成为我社不可替代的绝对优势。
提供香港出版社版权证明原件,保障收录《香港印刷书刊目录》,所出版书籍均可在香港公共图书馆公开查询。具有国际出版刊号。主营图书、期刊的策划、编辑、出版、印刷、发行。可出版图书、报刊、电子及数字出版物,组织文化交流。
职称出书,目的是为了评职称,书籍需要的是学术著作,并且作者也都是普通人,这样的性质也决定了,书不会大量售卖,出版社不会给公费出版,只能是自费出书。这样的话直接投稿给出版社肯定没用,不用考虑,需要直接联系出书机构,由出书机构来操作。但是国际书号的著作在国内不能直接发行和售卖,若要在国内发行,需办理进口手续并缴纳关税,或通过版权引进的方式在大陆出版社再次出版;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被国内某些机构或单位认可,如评定职称时。
学术专著出版管理办法规定包括:书号是发行的通行证。著作出版后有了书号,才具备了发行的资格,而著作不出版就不能发行。所谓的发行,就是对著作定价销售。一本著作不出版,想要定价销售,是不被允许的。自费出书就很灵活了,出版社本身就不用承担损失,还能有一定创收。自费出书就是说出版的全流程,中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由作者自己承担,包含书号管理费、编审校对费、排版设计费(封面设计)、印刷费等,如果作者想发行宣传,那么发行费宣传费也是作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