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主编是不可能独立出版一本书的,至少需要与主编合著完成。而副主编只是承担出书的部分字数,可能几万字,可能更多。
申请书号,是在书稿审校通过后,才进行安排。书号采用实名制申请,需要作者准备申请书号的材料,交由出版社向新闻出版总署申请备案。
电子有声出版:常规出版。这种形式,通常出版社/图书公司在看好作品有较大的销售预期的情况下,给作者一次性稿费或版税的出版形式,无需作者个人付费。
作者和出版社都出一部分费用,但这个也主要是针对有一定的市场前景的作品。作者承担书号、编审排版费,出版社承担印刷和销售等,作者自己有渠道也可以售卖,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减轻了作者的负担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合作出版,大部分版权都归属于出版社。在中国出版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出书已成为许多人的选择,无论是为了传播知识、分享经验,还是实现个人梦想。然而,选择出版社并非易事,尤其是自费出书时,更需要谨慎对待。出版社的选择不仅关系到书籍的质量和市场表现,还可能影响作者的声誉和未来发展。
电子有声出版:自费出版的医学类书籍,申请书号需要通过出版公司找出版社操作。一来作者很难与出版社联系上;二是自费出版的医学类书籍直接投稿出版社被拒稿的几率很高,在申请书号上,也很难得到出版社的信任。按照目前国家的规定来说,出书是一定需要书号的,而书号的申请就需要一定的时间。按照正常的自费出书流程,其中不仅包括了书号的申请,还包括了出版机构申请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