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要求涉及书籍的内容质量、作者人数和位次、版权归属等方面,必须满足出版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著作可以出版,也可以不出版。虽然出版和不出版仅差一个“不”字,但所体现出的含义是不同的。只有了解到它们的不同,才能作出著作是出版还是不出版的正确决定。关于著作出版和不出版的区别,如下。
小说文学出版:审校,就是完成书稿后,递交至出版社手里。出版社编辑对书稿进行三审三校,一来确定出版社的内容,是否符合出版要求;二是修改内容中出现的错误,提高出书内容质量。若审校过程无法通过,出书就可以百分百确定不可以安排出版。副主编出版一本书的字数,至少不能低于4-5万字,至于最多没有限制,可能几十万字,可能几百万字,甚至更多。不同的评审活动,虽然同样需要副主编,但对副主编的具体要求是不同的。每个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署名副主编的同时,也要完成单位认可的最低字数要求。
作者或投资人承担书号、编辑、排版、印刷、发行等环节产生的费用,但鉴于部分作者或投资人缺乏发行资格,出版单位会助力图书进入主渠道,此时发行利润归作者或投资人所有。
小说文学出版:书号资源有限,每年可以出版的书籍数量有限。出版社是以赚钱为目的,肯定是优先紧着本社计划的出书,而自费出版的书籍,不管是不是医学类的,通常都不会有很好的市场前景。再加上书号不允许买卖,因此,作者直接向出版社申请书号,很难申请到,也很难被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