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号,是在书稿审校通过后,才进行安排。书号采用实名制申请,需要作者准备申请书号的材料,交由出版社向新闻出版总署申请备案。自费出书就很灵活了,出版社本身就不用承担损失,还能有一定创收。自费出书就是说出版的全流程,中间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都由作者自己承担,包含书号管理费、编审校对费、排版设计费(封面设计)、印刷费等,如果作者想发行宣传,那么发行费宣传费也是作者的。
书号是发行的通行证。著作出版后有了书号,才具备了发行的资格,而著作不出版就不能发行。所谓的发行,就是对著作定价销售。一本著作不出版,想要定价销售,是不被允许的。作者或投资人承担书号、编辑、排版、印刷、发行等环节产生的费用,但鉴于部分作者或投资人缺乏发行资格,出版单位会助力图书进入主渠道,此时发行利润归作者或投资人所有。
电子有声出版:
正式出版书籍都要经过出版社的审校的,当自己能联系上出版社编辑,有知名度,且出版的这本书,市场前景也不错,可以自己找编辑投稿给出版社,完成的是公费出书的流程,具体由出版社负责出书流程和出书费用,担任也会给予作者版权费,具体是多少就要看作者个人与出版社之间沟通了。若出版书籍不具备市场前景这一条件,适合选择自费出书,自费出书要找出版公司,再由出版公司与出版社合作,以保证出书的正规性,不过具体的出书流程由出版公司为主体,而出书的费用则由作者来承担。不过是公费出书还是自费出书,都要经过选题申报、审校、申请书号、设计排版和印刷出版,若出版书籍未能通过审校,则不能出书,即不满足出版书籍条件。书号资源有限,每年可以出版的书籍数量有限。出版社是以赚钱为目的,肯定是优先紧着本社计划的出书,而自费出版的书籍,不管是不是医学类的,通常都不会有很好的市场前景。再加上书号不允许买卖,因此,作者直接向出版社申请书号,很难申请到,也很难被信任。
著作具有评职称加分的作用,但并不是编写完了著作书稿,就可以被职称单位认可了。出版是评职称认可著作的必备条件。一本著作出版了,有可能评职称,但一本著作根本不出版社,就与评职称无缘。即参评人想要获得著作的职称加分,必须确保著作是出版的。
电子有声出版:设计排版,是设计封面和版面。一些构思,是可以提前安排的,当书号下来后,就可以正式设计,这样可以节约一定的时间。 电子书号:用于电子书的出版。如果你的书籍主要以电子形式传播,如在电子阅读平台上发布,电子书号是一个选择。不过,在一些职称评定中,电子书号的认可度可能相对较低,需要提前了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