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书号是由香港地区的,出版社也是由香港行政独立发行的,香港书号在内地新闻出版总署没有备案,但是依然是受认可的。香港书号的书在大陆能发行吗我集团公司旗下出版社拥有从选题策划、编辑审校、装帧设计、制版印刷、代理发行到宣传推广的专业团队,拥有治学严谨、慧眼独具、品位高雅的资深编辑。我们非常重视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和出版队伍的历练,力求以饱满的热情服务于作者、读者及社会各界。从选题策划、编辑审校、装帧设计、制版印刷到宣传推广都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图书出版的每个环节都追求精益求精。出版社下设编审部、编写组、校对部、设计部、策划部、市场部、营销部、发行部、出版部、制作部、综合管理部、宣传推广部等,各部门各司其职,权责明晰,确保出版的每一部图书都能以高品位、高质量呈现在读者面前。
审校,就是完成书稿后,递交至出版社手里。出版社编辑对书稿进行三审三校,一来确定出版社的内容,是否符合出版要求;二是修改内容中出现的错误,提高出书内容质量。若审校过程无法通过,出书就可以百分百确定不可以安排出版。副主编是不可能独立出版一本书的,至少需要与主编合著完成。而副主编只是承担出书的部分字数,可能几万字,可能更多。
学术专著出版管理办法规定: 只要在内地新闻出版部门进行备案,在香港印刷或者当地的出版部门指定在国内的企业印刷。印刷完毕之后,全部一次性运往香港。然后通过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从海关进口,进入到内地就可以了。这种出版方式,适合具有一定市场潜力,但在资金或发行渠道上存在短板的作者和作品。比如一些专业领域的学术著作,作者在学术研究方面成果丰硕,但缺乏足够的资金独立出版,同时难以凭借个人力量打开发行市场。通过与出版单位合作出版,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出版单位利用其专业资源和发行渠道,作者贡献优质书稿,实现互利共赢。
按照目前国家的规定来说,出书是一定需要书号的,而书号的申请就需要一定的时间。按照正常的自费出书流程,其中不仅包括了书号的申请,还包括了出版机构申请书号。新时代的背景下,人们对于“出书”一词的首要联想往往是作家的著作。随着社会的不断演变,各行各业的发展势头催生了一个新趋势,即许多从业者在自身专业领域通过独到的见解,以及对行业局势的深刻理解,能够创作出具有一定篇幅并涉及广泛领域的专业性意见。
个人出版图书,流程通常是这样的:向出版社投稿-编辑审稿-签订出版合同-编辑加工-三审三校-下书号-排版设计-出版印刷。电子书号,归属于音像出版社或电子出版社,其外观与一般出版社纸质图书的书号没什么区别,同样是正规出版物。但需要注意的是,以电子书号出版的书籍,必须与光盘配套销售,才能正常在市场上流通销售。
学术专著出版管理办法规定:书号是发行的通行证。著作出版后有了书号,才具备了发行的资格,而著作不出版就不能发行。所谓的发行,就是对著作定价销售。一本著作不出版,想要定价销售,是不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