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号是发行的通行证。著作出版后有了书号,才具备了发行的资格,而著作不出版就不能发行。所谓的发行,就是对著作定价销售。一本著作不出版,想要定价销售,是不被允许的。这种出版方式,适合具有一定市场潜力,但在资金或发行渠道上存在短板的作者和作品。比如一些专业领域的学术著作,作者在学术研究方面成果丰硕,但缺乏足够的资金独立出版,同时难以凭借个人力量打开发行市场。通过与出版单位合作出版,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出版单位利用其专业资源和发行渠道,作者贡献优质书稿,实现互利共赢。
电子书号出版书号费用通常仅为普通书号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再加上主要以电子形式呈现,无需大量纸张、印刷、装订等环节,极大地降低了材料和人工成本。对于预算有限的作者而言,这是比较好的选择。
人文社科出版社海南有限公司:申请书号,是在书稿审校通过后,才进行安排。书号采用实名制申请,需要作者准备申请书号的材料,交由出版社向新闻出版总署申请备案。
副主编出版一本书,决定了这本书不可能只有副主编参与编写的字数。主编的含金量比副主编更高,排名更靠前,按照出书字数分配比例,主编的编写字数会更多一些。所以,出版一本书的字数,至少是主编和副主编各自编写字数之和,可能10万字以上,可能20万字以上,甚至更多。一般来说,常见一本书的字数在20-30万字左右。建议副主编根据出书的实际要求,合理安排出书的总字数,以及各自编写字数比例。
正规出版社/图书公司的合作出书。这种形式要求作品具有一定的销售市场、作者影响力不够大,难以常规出版的情况下采用。一般需要作者和出版方共担风险,共享盈利。一般需要作者承担费用四五万元,销售好了可以给作者版税。
人文社科出版社海南有限公司:这种出版方式,对作者和作品要求都很高。从作者层面来看,需要在行业内有知名度、有社会影响力,甚至有成功的图书案例。比如,莫言,他的作品就很受出版社欢迎。普通作者很难通过这种出版方式出版自己的书。通过图书公司,使用国外书号出版,这种形式不可以在大陆地区流通和销售。成本也较低,一般3万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