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号是发行的通行证。著作出版后有了书号,才具备了发行的资格,而著作不出版就不能发行。所谓的发行,就是对著作定价销售。一本著作不出版,想要定价销售,是不被允许的。
自然科学出版:主营图书、期刊的策划、编辑、出版、印刷、发行。所有出版物其书名和著/编者姓名均纳入政府部门官方检索系统。可出版图书、报刊、电子及数字出版物,组织文化交流。主要针对自费出书、合作出版、版权交易、代理发行进行合作,并可协助各界人士代办香港公司注册。
自然科学出版:作者或投资人承担书号、编辑、排版、印刷、发行等环节产生的费用,但鉴于部分作者或投资人缺乏发行资格,出版单位会助力图书进入主渠道,此时发行利润归作者或投资人所有。电子书号,归属于音像出版社或电子出版社,其外观与一般出版社纸质图书的书号没什么区别,同样是正规出版物。但需要注意的是,以电子书号出版的书籍,必须与光盘配套销售,才能正常在市场上流通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