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或投资人承担书号、编辑、排版、印刷、发行等环节产生的费用,但鉴于部分作者或投资人缺乏发行资格,出版单位会助力图书进入主渠道,此时发行利润归作者或投资人所有。
电子有声出版:香港的书号是由香港地区的,出版社也是由香港行政独立发行的,香港书号在内地新闻出版总署没有备案,但是依然是受认可的。香港书号的书在大陆能发行吗
一旦书籍完成印刷并上市销售,就需要考虑销售的问题了。在这个过程中,不同的角色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一般来说,出版社负责市场营销、推广和销售等工作;而作者则需要积极宣传自己的作品,与读者互动等。
只要在内地新闻出版部门进行备案,在香港印刷或者当地的出版部门指定在国内的企业印刷。印刷完毕之后,全部一次性运往香港。然后通过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从海关进口,进入到内地就可以了。
电子有声出版:但是国际书号的著作在国内不能直接发行和售卖,若要在国内发行,需办理进口手续并缴纳关税,或通过版权引进的方式在大陆出版社再次出版;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被国内某些机构或单位认可,如评定职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