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号资源有限,每年可以出版的书籍数量有限。出版社是以赚钱为目的,肯定是优先紧着本社计划的出书,而自费出版的书籍,不管是不是医学类的,通常都不会有很好的市场前景。再加上书号不允许买卖,因此,作者直接向出版社申请书号,很难申请到,也很难被信任。
书号的真伪与合法性,书号是书籍合法出版的“身份证”。一些不良机构可能提供虚假书号或重复使用书号,导致书籍无法上市销售,甚至被认定为非法出版物。作者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核实书号真伪,避免陷入“黑书号”陷阱。
电子有声出版:副主编是不可能独立出版一本书的,至少需要与主编合著完成。而副主编只是承担出书的部分字数,可能几万字,可能更多。
纸质书号(ISBN):这是最常见的书号类型,用于正式出版的纸质图书。拥有纸质书号的书籍可以在国内正规渠道发行销售,被图书馆等机构收藏,在职称评定中也被广泛认可。
书号是发行的通行证。著作出版后有了书号,才具备了发行的资格,而著作不出版就不能发行。所谓的发行,就是对著作定价销售。一本著作不出版,想要定价销售,是不被允许的。
电子有声出版:著作可以出版,也可以不出版。虽然出版和不出版仅差一个“不”字,但所体现出的含义是不同的。只有了解到它们的不同,才能作出著作是出版还是不出版的正确决定。关于著作出版和不出版的区别,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