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号是发行的通行证。著作出版后有了书号,才具备了发行的资格,而著作不出版就不能发行。所谓的发行,就是对著作定价销售。一本著作不出版,想要定价销售,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国际书号的著作在国内不能直接发行和售卖,若要在国内发行,需办理进口手续并缴纳关税,或通过版权引进的方式在大陆出版社再次出版;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被国内某些机构或单位认可,如评定职称时。
出版书籍前需要了解的内容包括出版体例和要求、出版方式、申请书号、出版费用、匹配联系出版社以及出版时间等。同时,对于著作副主编名字无法在网上查到的情况,作者或出版团队也应有所了解。
教材教辅出版管理办法:出版体例是书籍书稿的格式和规范,包括字号、字体、排版方式等,这些标准通常由出版社给定,并可能因出版社而异。
提供香港出版社版权证明原件,保障收录《香港印刷书刊目录》,所出版书籍均可在香港公共图书馆公开查询。具有国际出版刊号。主营图书、期刊的策划、编辑、出版、印刷、发行。可出版图书、报刊、电子及数字出版物,组织文化交流。自费出版:主要针对不具备市场盈利潜力的书籍或作者希望自主控制出版过程的书籍,由作者承担全部或部分出版费用。
教材教辅出版管理办法:正规出版著作书稿内容要严格符合新闻出版总署规定的出版条例。若著作书稿内容只是存在合理范围内的错误,比如个别错别字,个别语句逻辑错误等,都可以在审校过程中得到修改完善。若著作书稿内容存在禁止出版的内容,则会被直接拒稿。所以,著作书稿内容的质量要达到一定的水平,越优质越好。除此之外,就是著作出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