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可以出版,也可以不出版。虽然出版和不出版仅差一个“不”字,但所体现出的含义是不同的。只有了解到它们的不同,才能作出著作是出版还是不出版的正确决定。关于著作出版和不出版的区别,如下。
电子有声出版:副主编是不可能独立出版一本书的,至少需要与主编合著完成。而副主编只是承担出书的部分字数,可能几万字,可能更多。
副主编出版一本书,决定了这本书不可能只有副主编参与编写的字数。主编的含金量比副主编更高,排名更靠前,按照出书字数分配比例,主编的编写字数会更多一些。所以,出版一本书的字数,至少是主编和副主编各自编写字数之和,可能10万字以上,可能20万字以上,甚至更多。一般来说,常见一本书的字数在20-30万字左右。建议副主编根据出书的实际要求,合理安排出书的总字数,以及各自编写字数比例。
按照目前国家的规定来说,出书是一定需要书号的,而书号的申请就需要一定的时间。按照正常的自费出书流程,其中不仅包括了书号的申请,还包括了出版机构申请书号。作者或投资人承担书号、编辑、排版、印刷、发行等环节产生的费用,但鉴于部分作者或投资人缺乏发行资格,出版单位会助力图书进入主渠道,此时发行利润归作者或投资人所有。
电子有声出版:著作出版,要经过出版社实现正规出版的目的。而在办理著作出版流程中,必须从出版社申请到书号。即著作出版有书号,而著作不出版没有书号。但是国际书号的著作在国内不能直接发行和售卖,若要在国内发行,需办理进口手续并缴纳关税,或通过版权引进的方式在大陆出版社再次出版;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被国内某些机构或单位认可,如评定职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