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号,是在书稿审校通过后,才进行安排。书号采用实名制申请,需要作者准备申请书号的材料,交由出版社向新闻出版总署申请备案。
省级自然科学出版社:主营图书、期刊的策划、编辑、出版、印刷、发行。所有出版物其书名和著/编者姓名均纳入政府部门官方检索系统。可出版图书、报刊、电子及数字出版物,组织文化交流。主要针对自费出书、合作出版、版权交易、代理发行进行合作,并可协助各界人士代办香港公司注册。国际书号费用相对较低,通常只有国内出版的几分之一;程序简便快速,申请书号的速度较快,出版周期也较短;审核门槛相对宽松,只要不涉及违法乱纪内容,基本都可通过审核,能更大程度保留作品原意;具有国际化影响力,有利于书籍的海外推广和销售,更易被国外书店、图书馆采购和识别。
著作出版要比不出版,在各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和规范。一本不符合出版社出书要求的著作,是根本不能实现出版的。而著作不出版,就相对自由了,只要内容写得出来,不影响阅读和观看就可以的。即写一本出版的著作要比写一本不出版的著作更难。
书号资源有限,每年可以出版的书籍数量有限。出版社是以赚钱为目的,肯定是优先紧着本社计划的出书,而自费出版的书籍,不管是不是医学类的,通常都不会有很好的市场前景。再加上书号不允许买卖,因此,作者直接向出版社申请书号,很难申请到,也很难被信任。作者或投资人承担书号、编辑、排版、印刷、发行等环节产生的费用,但鉴于部分作者或投资人缺乏发行资格,出版单位会助力图书进入主渠道,此时发行利润归作者或投资人所有。
省级自然科学出版社:正规出版社/图书公司的合作出书。这种形式要求作品具有一定的销售市场、作者影响力不够大,难以常规出版的情况下采用。一般需要作者和出版方共担风险,共享盈利。一般需要作者承担费用四五万元,销售好了可以给作者版税。电子书号,归属于音像出版社或电子出版社,其外观与一般出版社纸质图书的书号没什么区别,同样是正规出版物。但需要注意的是,以电子书号出版的书籍,必须与光盘配套销售,才能正常在市场上流通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