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版图书有没有用书号出版区别还是很大的。用书号出版的图书,需要付书号管理费,能在市场公开销售,能评职称评先进等等,有利于个人著作权保护。所以我们建议书号出版,防盗版侵权。书号是发行的通行证。著作出版后有了书号,才具备了发行的资格,而著作不出版就不能发行。所谓的发行,就是对著作定价销售。一本著作不出版,想要定价销售,是不被允许的。
省级自然科学出版社:确认书籍出书的需求,比如对出版社的要求、对出版时间的要求等。并找专业人对书籍稿件进行预审评估、查重去重、匹配推荐出版社,润色编辑,全方位了解书籍的实际情况,提高书籍质量。
电子书号:用于电子书的出版。如果你的书籍主要以电子形式传播,如在电子阅读平台上发布,电子书号是一个选择。不过,在一些职称评定中,电子书号的认可度可能相对较低,需要提前了解清楚。
自费出版的医学类书籍,申请书号需要通过出版公司找出版社操作。一来作者很难与出版社联系上;二是自费出版的医学类书籍直接投稿出版社被拒稿的几率很高,在申请书号上,也很难得到出版社的信任。
省级自然科学出版社:像一些科教类、辅导类的图书审核时间较短,如果是个人回忆录不需要进行书号申请,那么其出版的速度也是最快的。如果只是使用丛书号,那么其申请也是比较简单的,大概花费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完成。